新疆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全社通旅游系统 旅游网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11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就在全区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龚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处室以及自治区相关文博单位负责人、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把确保安全作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障。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把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确保文物安全作为我们的神圣使命,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推进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责任监管和直接责任的细化落实,全面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协作,持续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的强大合力,以最严的态度、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守住文物安全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充分发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及时采集、报送和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信息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全方位加强安全防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文博单位,要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建立文物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加大常态化联合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平安工程建设,提高防护能力。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智能监控、报警装备、无人机等巡查设备,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类媒体、新媒体对各地打击文物犯罪战绩、打防一线文物安全卫士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探索建立文物案件线索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