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好防火墙的最后一块砖

全社通旅游系统 旅游网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13

在网络直播行业中,网络直播平台、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是“铁三角”。之前相关政府部门对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均已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意见。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补足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一块重要短板。

网络直播是一个新兴的互联网产业,201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之后经历了千播大战的野蛮增长期,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暴露出一些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方面的问题,由此引发了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严格整治措施。在经历了近几年的规范化发展之后,网络直播的监管水平和行业自律均有较大幅度提升,野蛮增长时期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多得到整治,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网络直播带货、网络直播扶贫等创新方式,也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但考虑到网络直播本身是一个新生事物,行业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合理引导产业规范发展依然是需要破解的问题。

“铁三角”中,网络主播往往是爆出问题的焦点。网络主播作为网络时代的新兴职业类型,其职业规范、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责任都存在比较多的模糊点,也是“铁三角”中最容易暴露在公众视野里的一方。尽管在行业自律发展和政府监管的压力之下,绝大部分网络主播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基本消失,但一些打擦边球的违规行为依然时常出现,比如性暗示、教唆打赏、怂恿打榜等行为,也有一些违规使用版权、售卖劣质假冒产品的情况。政府部门对这些违规情况的处罚往往是把板子打在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身上,容易忽略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而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在“铁三角”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不仅负责网络主播的招募、培训和养成,而且在网络主播工作背后提供相应的资源,包括引入网络流量、直播内容创作、洽谈商务合作等等。实际上,如果将网络主播视为一个新兴职业的话,主播们习得职业规范、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责任的主要相关方就是背后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有一些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短期收益而助推网络主播打擦边球的不良行为,却在行业监管过程中轻易地逃脱处罚。

此次出台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所有的经纪机构都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对经纪机构提出了一些必须达到的标准,比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要各地文化部门加以审批等等,这些要求客观上将一些不符合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要求的小型经纪机构和野生经纪机构排除在外。

管理办法还强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管理,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讲解网络表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内容和行为,增强网络表演者守法意识,引导网络表演者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方面明确了网络主播作为新兴职业的职业化要求和社会角色期望。目前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中并没有网络主播持证上岗的要求,这就意味着网络主播职业门槛较低。低门槛的好处是能够给更多的普通人成为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机会,缺点是网络主播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面临着不少挑战,甚至一些缺少特定才艺和特殊才能的网络主播把从事网络直播看作一碗“青春饭”,没有长期的职业发展规划,寄希望于短时间内暴富,进而走向以身犯险的违法违规的不归路。希望对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可以引发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对职业合理规划和发展的重视,减少“吃青春饭”的短视行为和暴富预期。

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网络直播行业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也需要排除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之前监管部门出台了针对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的一些监管规定,为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筑起有效的“防火墙”,而此次针对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管理办法出台,则补足了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短板,某种意义上是砌好了防火墙的最后一块砖,既有利于网络直播行业的长期发展,也能够帮助网络主播更好地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方向,进而有可能在传统的秀场直播、电竞直播、带货直播之外,创新出新的业态和新的领域。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