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疗休养等活动可由旅行社承接

全社通旅游系统 旅游网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13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县级以上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等工会活动涉及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确需购买外部服务的,可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选择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包括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由旅行社承接劳模疗休养活动的,应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工会按照规定组织的职工春秋游,确需购买外部服务的,可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选择旅行社承接。各级工会组织的会展活动,确需购买外部服务的,可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选择会展服务类企事业单位承接。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宣传国家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引导干部职工培养健康、绿色的消费习惯,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持续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切实加强相关工作具体实施中的经费管理使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将购买旅行社服务异化为公款旅游,严禁将购买健身服务、消费帮扶变相为滥发津贴、补贴,严禁以商业预付卡方式提供相关服务。